宁波:少于1/3购房人反对 全装修住宅方可通过验收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及,10月1日起,毛坯报建全装修集中交付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意见应向全体购房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验收意见少于1/3购房人反对的,可作出验收合格结论;若验收意见多于1/3(含)购房人反对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和公示。
免责声明: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及,10月1日起,毛坯报建全装修集中交付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意见应向全体购房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验收意见少于1/3购房人反对的,可作出验收合格结论;若验收意见多于1/3(含)购房人反对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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