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股票期权配套经纪业务指南的通知上证函〔2019〕2052号
上证函〔2019〕2052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向市场参与人提供明确的业务指导,及时反映股票期权业务最新变化,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和《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进行了更新及优化,增加了有关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的相应内容,现予以发布。本所于2016年8月22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和《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同步废止。
上述修订后的指南文档可至本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规则”栏目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获取。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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