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财政:用好管好省级涉农资金 助推湛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为助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湛江市财政局进一步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在突出“统”的功能,拓宽“筹”的渠道,加大“整”的力度,完善“合”的机制上下功夫,用好管好2020年广东省财政厅下达湛江市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
一、提高政治站位,稳步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特别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马兴瑞省长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涉农资金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提前谋划,科学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做好组织实施,加强监控,推进项目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主动担当作为,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体责任。省涉农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县政府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时效性负全部责任。县级政府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责任,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系统谋划实施项目及先后顺序,抓住重点项目,坚持项目和资金相匹配,事业发展规划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涉农资金安排优先保障年度考核事项,重点关注支农政策中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整体效益,通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带动“三农”整体工作取得进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快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进度。多层级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涉农办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支出进度,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全面承担起涉农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的责任,建立对县级主管部门涉农项目进展及资金支出监管机制,并覆盖到每个实施项目。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县级财政部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能简则简、能合则合”的原则优化涉农资金拨付流程,对已报备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预计不能在年内按序时进度支出的,应及时按规定作出调整。
四、科学谋划项目,高质量做好涉农项目储备。各县(市、区)政府牢固树立“先谋划事、再安排钱”的理念,结合上级要求及本地“三农”工作的重点,优先遴选中央有考核、群众有获得感的项目,按照突出重点项目、硬任务和项目成熟度等因素,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把项目找好、选准。严格把好项目入库关,入库项目必须符合有政策依据、支出内容、绩效目标、任务清单、资金需求、实施周期、立项论证、其他信息等“八要素”的要求,确保在预算年度内形成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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