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56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相关业务,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7日
免责声明: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
大商所发〔2020〕56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相关业务,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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