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实控人拟减持公司不超3%股份
朗迪集团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公司总股本的1%。
免责声明: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
朗迪集团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公司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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