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系股权再遭冻结:陷材料供应纠纷

2017-02-21 22:06:23  环球财经网 

2月21日讯    浙江广厦今日晚间公告,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浙江广厦6525.56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申请执行轮候冻结。本次司法冻结申请人申请执行轮候冻结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冻结起始日为2017年2月20日,冻结期限为3年。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25.5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本次司法冻结后,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全部被质押(冻结),其中,冻结股份4525.565万股,质押股份2000万股,轮候冻结股份6525.565万股。

浙江广厦表示,广厦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因此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经向广厦建设了解,因其下属分公司与材料供应商债权人的买卖合同纠纷,导致广厦建设持有我司6525.56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被法院轮候冻结。目前,广厦建设正在与诉讼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力争达成和解协议,尽快解除上述司法冻结。

此前浙江广厦于2015年11月13日公告称,浙江广厦收到通知,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浙江广厦3370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法院执行冻结。经核实,根据控股股东广厦控股复函,其持有浙江广厦股权被冻结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形成。

公开资料显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韦晗: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的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接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除竹木板材、砂石料外)销售,建筑机械制造,二级房地产开发,服装制造、销售,货运运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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